3月8日,商达律师事务所在福田总所召开刑事委员会本年度第一次会议,集中学习“两高印发的《关于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〉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(八)》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刑法修正案(十二)重点内容的解读”。会议由商达律所专业化建设委员会主任、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新华律师主持。
会议首先由刑委会副主任金一振律师领读学习,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六十九条(《刑法修正案(十二)》第三条)进行新旧条文对照解读,继而通过进一步深入研讨交流,各位委员也积极发言,分享了自己的见解和心得,展现了商达律所刑事专业委员会的专业素养和团队凝聚力。
最后,由张新华主任进行小结,对本次会议的圆满召开给予了高度评价,并对委员们付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感谢。他强调,本次会议不仅提升了我们的专业素养,也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。同时,他也对刑事专业委员会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期望,他希望刑事专业委员会能够不断创新、不断进步,为律所的专业化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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